欢迎访问中北大学医院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351-3922244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史教育 >> 正文
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妇联的成立
作者:   时间:2021-04-10   点击量: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建立全国政权前夕,党中央筹备召开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妇女运动方针和任务,加强对妇女运动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全国统一的妇女群众组织,更加广泛地凝聚各阶层的妇女群众力量,党领导下的妇女运动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由此为起点开启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开端。

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1949年3月24日至4月3日,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大会开幕时,到会正式代表411人,候补代表21人,列席旁听者160余人。代表来自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原5个解放区,国民党政府统治区以及边疆各省和海外各地。在妇女代表中,有民兵英雄、支前模范、子弟兵母亲、女劳模,有城市女工、农村妇女、女干部、解放军女战士、女知识分子和各个岗位上的职业妇女,有中共党员、各民主党派和各种不同宗教信仰的妇女。

这次大会是中国妇女有史以来第一次全国规模的盛大会议,为在党的领导下凝聚各界妇女群众奠定了基础。中共中央向大会发来贺电,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了全体代表。毛泽东为大会题词:“为增加生产,为争取民主权利而奋斗”。

                                                                         图为毛泽东为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题词

在大会上,邓颖超作了《中国妇女运动当前的方针任务报告》,报告总结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下的妇女运动的特点,即与中国革命运动紧密结合,随着中国革命胜利的发展而发展。报告明确提出了中国妇女解放道路问题,指出在解放区土地改革完成的地区,从经济上奠定了妇女解放的基础,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家庭地位大大提高,妇女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开辟了妇女完全解放的道路。

报告指出建设新中国的任务已落到妇女的肩上,妇女积极参与恢复与发展生产成为妇女运动头等重要的中心任务。因此,一方面要教育妇女树立“劳动光荣”的新观念,动员妇女投身生产建设,同时要在建设新社会过程中推进妇女事业并保障妇女权益。

中国妇女一大确立了中国妇女运动的总任务:把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进行到底,完全肃清国民党反动残余势力,建设统一的人民民主共和国,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

                                                                        图为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场

大会在中国革命重心由农村转入城市的形势下,做出了妇女工作重心转移的决定,指出妇女工作要在不忽视乡村妇女工作的条件下,以城市妇女工作为重心。在妇女工作具体任务上,指出城市妇女工作任务主要是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适合于城市经济建设的各种生产事业,农村妇女工作仍遵循“四八决定”提出的方针任务,动员和组织妇女参加生产,同时注意保护妇女特殊利益。在妇女工作对象上,规定应以先进阶级的女工为主,团结其他劳动妇女,争取女知识分子及其他各阶层妇女。

全国民主妇联的成立

为加强对妇女运动的统一领导,更广泛地动员妇女群众,大会决定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民主妇联)作为全国妇女运动总的领导机构以及联合和团结全中国各阶层各界民主妇女的群众性组织。《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民主妇联组织的宗旨为废除对妇女的一切封建传统习俗,保护妇女权益及儿童福利,积极组织妇女参加各种建设事业,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

大会要求民主妇联组织必须以城乡劳动妇女为基础,同时要密切地联系和团结全国各阶层的民主妇女大众。

                                                       图为1949年3月24日蔡畅在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致开幕词

在组织形式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是全国民主妇联的最高权力机关,执行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关,选举组成常务委员会,执行决议,并处理日常会务。全国城乡的地方性妇女组织则以妇女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是全国民主妇联的基层组织。

为增强妇联组织的群众性,章程规定民主妇联组织吸纳其他民主妇女团体作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并对妇联组织通过的政策、决议等,享有讨论、批评及建议的权利。在民主妇联与其他妇女群众团体的关系上,1949年,全国民主妇联召开第六次常委会,讨论其他妇女群众团体问题,发出了《关于本会对其他妇女群众团体的政策态度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国民主妇联是全国性的妇女统一组织,其他妇女群众团体加入民主妇联并不是合并,“各团体仍有其独立性,只是彼此步调更加一致、力量更加雄厚,并肩作战,统一全国领导之下,促进带动中间和落后层,警惕破坏,向新民主主义目标前进”。

在各妇女群众团体的任务分工上,提出:“在团结各阶层群众及举办各种事业上,应根据各妇女团体已有基础和经验,有所分工(如妇婴卫生、儿童福利、社会教育合作社以及城市家庭妇女工作,都是目前急需开展的事业)……要在共同的目标下为广大人民服务,今后不是互相排挤,而是通力合作。”

同年,全国民主妇联还发出了《关于吸收团体会员的通知》,积极吸收其他妇女群众团体自愿参加民主妇联作为团体会员。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民主妇联共有全国总工会女工部、中国妇女联谊会等四个团体会员,代表不同妇女群体的利益和要求,在动员教育妇女参加社会生产、支援国家建设、为妇女儿童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图为全国民主妇联第一届名誉主席何香凝

1949年4月4日,全国民主妇联举行第一届第一次执委会,选举何香凝为名誉主席,蔡畅为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为副主席,区梦觉为秘书长,曾宪植为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生产事业部、妇女儿童福利部、国民党区工作部、国际工作部等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推动妇女工作的全面展开。

中国妇女一大制定了妇女运动总任务,为新中国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此指引下,中国妇女运动在党的领导下开始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探索和实践。全国民主妇联的成立标志着全国统一的妇女群众组织的建立,使中国妇女运动建立在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妇女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朝着组织化、群众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