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之家活动场所设在校医院门诊楼三层会议室,会议室配备有桌椅、网络、电脑等办公设备,由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员之家环境整理、物品准备、设备维护等工作。
二、活动室配备所有物品、书籍、设备等,应妥善使用,使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出现损坏、缺失失等情况,应及时修缮或补充。
三、“党员之家”开展活动要做好登记,需如实、详细填写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内容等。
四、每次活动结束,都要对地面、桌面、座椅等部位认真进行清扫或擦洗,各种垃圾及时清理。
五、每次活动结束,都要对设备、书籍、以及各种资料进行清点和整理,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如果出现缺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补充。
六、使用党员之家,需要提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批准后作出妥善安排再行。
七、活动室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交流,不得恶意破坏或者侵占设施设备,否则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党员之家的图书、杂志、报纸阅览后应放回原处;如需外借,则要办理外借登记手续,每人限借1册,7日内归还。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