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门诊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二.门诊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由门诊部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管理(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院感暴发流行、医疗事故)。后勤保障部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管理(水、电、医疗设备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恐怖事件)。
三.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1、发现潜在隐患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2、职能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医院应急处理小组,并组织人员,分工明确。迅速联络,根据指挥小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或应对突发事件。
3、应急处理指挥小组调查的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