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北大学医院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0351-3922244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院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7-14   点击量:

1、对集体食堂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冬季对其食品卫生状况每月检查一次,夏季每半月一次,每学期开学时检查一次,查后要有记录。

2、对尖草坪区防疫站管辖的炊管人员,应定时检查其健康合格证。

3、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卫生监督人员要对其提出口头和书面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和处罚。

4、过期、腐败、变质食品一定要封存或销毁,令其勿再出售,以免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及食物中毒。

5、每次检查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组汇报。

6、指导各食品部门做好防蝇、防尘、灭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