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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7-14   点击量:

一、入院制度

(一)病人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到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急、重、危病人优先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

(二)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

(三)凡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应于当日入科,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取消入院”;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

(四)危重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于病房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医护人员要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

(五)病房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准备好住院病历,并于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处理。

二、出院制度

(一)病人出院须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交代注意事项。

(二)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院者,应请科主任批示后方可执行。

(三)出院前,办公室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认真核查收费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

(四)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或医教科,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

(五)病人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征询病人意见。

三、转科制度

(一)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室医师下达转科医嘱,办公室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登记卡、床头牌。

(二)转科病人,必须在完成转科手续后,方可将病人送往所转科室。

(三)转出科室须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室,并向值班人员交清病历资料和病人情况。

四、转院制度

(一)病人转院,应由科主任同意,上报医教科批准。征得转入医院同意,病情允许者,方可转院,并按出院办理手续。

(二)病人转院时,可带病历摘要,如因治疗需要可按规定复印相关客观资料。

(三)病情较重的病人转院时,应派人护送,并带急救药品器材,途中有危险者不得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