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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联合制发《关于全面推行按病种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全市暂确定265个病种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病种。其中,136种病种推行按病种付费,确定最高限额费用;剩余129种分级诊疗病种实行按项目付费,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仍按医保原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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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市卫生计生委
编辑:宋晨曦、刘文敏